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山西省公路局太原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太原公路分局G307线K592+000-K593+300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购管备2016[4352])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太原公路分局G307线K592+000-K593+300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ZKGC2016-07A-072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分为1个包段: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采购需求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 量 | 单 位 | 预算金额 |
1 | 太原公路分局G307线K592+000-K593+300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 1 | 包 | 365500元 |
2、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全部完工。
4、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从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五. 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2、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
六.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2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楼)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9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7楼。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公路局太原分局
联系地址:山西省清徐县307国道北段196号
联系人:王伟 13754853795
裴文娟 18735156098
联系电话:0351-5723804
传 真:0351-5723804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楼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8636824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