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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房产管理局新建利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二期23#、25#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静乐县房产管理局新建利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二期23#25#

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GC2015-07-219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静乐县房产管理局新建利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二期23#25#

工程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发【2014146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静乐县房产管理局,项目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西省静乐县官道湾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35000平方米(其中23#25#13613.32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所示全部工程;

2.4   投资规模:投资总额约7647万元,其中23#25#1800万元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51116日至201511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请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规费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建造师证书;7、报名人身份证;8、开户许可证;9、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函;上述有效证件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壹套,所有原件均现场拍照存档,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271530分,地点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西招投标网(www.sxbid.com.cn),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jy.gov.cn)、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www.xzgc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静乐县房产管理局

  址:静乐县            

联系人:王文彦               话:0350-7823451

7.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

联系人:郝振中                  

电话:134853035550351-2772553              

电子邮件:caopeika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