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工程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招标编号:ZKGC2015-07-0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平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工程已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文件以晋汛办【2014】61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高平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由财政投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高平市
2.2 项目规模:
新建自动雨量监测站点3处,无线预警广播15处,简易雨量(报警)器90套,手摇报警器28;完善县级计算机网络及会商系统1套;县级平台延伸至乡镇16处,将乡镇接入互联网,使其可以访问到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县级预警信息发布1套、建立山洪灾害应急保障系统等
2.3 投资规模:190万元。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
2.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采购内容:(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3.2 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 具备双软认证(即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3.4 提供近三年承担过2个山洪灾害系统项目建设(防汛、水文或水利自动化监测相关项目)的业绩;
3.5 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的人员从事施工工作,且应提供工作岗位的主要人员的资料;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保障能力;
3.7 投标人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8 财务状况良好;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平市质监局6楼)报名。
4.2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7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平市质监局6楼)购买招标文件。
4.3 投标报名请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双软认证证书;④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⑥经办人身份证;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⑧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⑨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⑩需提供高平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有效证件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贰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有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各投标人根据公告要求提供证件资料的原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高平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 址:高平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94746881
7.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333518215;0351-2772553
电子邮件:384787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