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2015年计算机、打印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委托,拟对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2015年计算机、打印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KHW2015-SC-020
二、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2015年计算机、打印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已落实。
四、项目概述:
1、项目要求:本次招标详细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对采购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且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本次中标供应商纳入打印机耗材定点供应商库两年内为招标人提供供货服务。
2、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台式计算机45套 ;一体机9套;笔记本电脑15套,打印机设备62套及确定打印机耗材定点供应商库(定点供应商库不列入此项目资金预算)。
3、项目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计算机、打印进设备采购);
自合同签订后两年内(打印机耗材定点供应商)
五、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设备采购投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该项目相应营业范围的独立法人合法企业,成立三年(含三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如为外币,按报名日汇率中间价折算),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3、投标产品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介绍信原件;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并在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9:00-12: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武侯区双元街99号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号烟草兴业大厦34楼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双元街99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8-85033062 分机号:811
传 真:028-85033062-808
十二、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号烟草兴业大厦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86162501监督投诉电话:028-86162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