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行天桥建设已经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并住建字【2015】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融资。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区学校、医院、大型商业场所、交叉口、居民社区等路段附近,建设行人过街设施13座,工程总投资额约65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7日至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太原日报、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太原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金刚堰路18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51-333813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武先生 李先生
电 话: 0351-2772682
备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函、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名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联系人:王伟 电话:0351-6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