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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区属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程(一标段)再次招标公告

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区属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程(一标段)再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花岭区教育局区属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已由杏花岭区财政局以杏财评委字〔201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区属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程(一标段)

2.2招标编号: ZKFW2015-07-066 

2.3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区属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包括设计、制作、安装,其中项目校8个:区十一中、区十二中、后沟小学、涧河小学、谷旦小学、区实验小学、丈子头小学、七府园小学,计划投资157.46万元。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所有建设内容。

2.5交付期: 40日历天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室内外装饰或展览展示,或广告业务,或平面设计,或标示标牌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五年有同类型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 13  日至2015年 7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兴华街兴华商务广场G座523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2 请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6)近五年同类型项目业绩(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4 日上午9时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间:2015  4日上午9 时整。

5.5 开标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     

联 系 人:甄飞

电    话:1360351668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兴华街兴华商务广场G座523室

联 系 人:王茜

电    话:0351-6650685

传    真:0351-6650685

电子邮件:sxktnj3027@sohu.com

 

凡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中发现刁难、劝退等阻碍情形的,请拨打监督电话:0351-3382130

 

备注:

1、 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 查询需提供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联系地址: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 联系人:王伟    电话:0351-6168168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