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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烟草公司内江市公司卷烟销售货款跨行支付结算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省烟草公司内江市公司卷烟销售货款跨行支付结算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烟草公司内江市公司的委托,现对“四川省烟草公司内江市公司卷烟销售货款跨行支付结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合作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KFW2014-SC-017

二、招标项目:四川省烟草公司内江市公司卷烟销售货款跨行支付结算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招标范围:

承办内江市烟草公司系统卷烟销售货款跨行支付结算的所有业务的银行。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根据服务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地级市或地市级以上的银行机构。

(2)在内江市设有银行机构及相应的营业网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 具有银监会颁发的资质证书;

(4)金融许可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3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证书):

1)获取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提供最新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金融许可证

注:以上证件除单位介绍信提交原件外,其余证件须出示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其分支机构的,则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投标人的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招标文件自2014915日至201422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双元街99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次(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109日上午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899号五楼会议室(开标当日送达开标地点)。

十、开标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899号五楼会议室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四川招投标网上发布。

十二、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内江市公司

    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899

  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832-2279136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武侯区双元街99

  人:冉小姐

联系电话:028-85033062-801

    真:028-8503306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