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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烟草公司达州市公司卷烟销售货款跨行支付结算招标公告

四川省烟草公司达州市公司卷烟销售货款跨行支付结算招标公告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烟草公司达州市公司的委托,现对“四川省烟草公司达州市公司卷烟销售货款跨行支付结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合作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KFW2014-SC-016

二、招标项目:四川省烟草公司达州市公司卷烟销售货款跨行支付结算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招标范围:

卷烟销售货款跨行支付结算承办合作银行。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根据服务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银行机构

(2) 在达州市设有银行机构及相应的营业网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 具有银监会颁发的资质证书;

(4) 具有固定服务烟草行业的专业团队,能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安全快捷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5) 必须支持有银联标识银行卡的结算,实现跨行支付功能的银行;

 (6) 必须具备个人类账户、公司类账户结算功能,同时支持相关配套银行卡结算的银行;

 (7) 能够保守商业秘密;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经过最新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经过最新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经过最新年检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4)银监会颁发的资质证书;

(5)金融许可证;

(6)法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明材料需提供盖鲜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其分支机构的,则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投标人的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招标文件自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 月 19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双元街99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0月 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地点:四川省烟草公司达州市公司312会议室 (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四合社区六小区七里沟)(开标当日送达开标地点)。

十、开标地点:四川省烟草公司达州市公司312会议室 (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四合社区六小区七里沟)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四川招投标网上发布。

十二、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达州市公司

地  址: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四合社区六小区七里沟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18- 2124323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武侯区双元街99号

    编:610041

  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13684024655  

 电   话:028-8503306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