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新建利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FW2014-07-082?xml:namespace>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乐县新建利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勘察、设计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发【2014】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静乐县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静乐县滨河东路东侧官道湾
2.2 项目规模:总面积35000平方米
2.3 投资规模:投资总额约7647万元;
2.4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均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一标段勘察:整个项目总体规划内所有建筑物的地质勘察及后期服务工作;
二标段设计: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一标段投标人均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的负责人具有国家级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请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项目负责人证书;5、报名人身份证;上述有效证件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叁套及电子版(电子版应标明报名单位名称),所有原件均现场拍照存档,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日15时00分,地点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西招投标网(www.sxbid.com.cn),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jy.gov.cn)、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www.xzgc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静乐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静乐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50-7823451
7.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3485303555;0351-2551553
电子邮件:caopeika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