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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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服务二次公告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服务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服务

     2.2、招标编号:ZKFW2014-07-069

     2.3、建设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区

     2.4、项目概况:胡底煤业设计生产能力为0.60Mt/a,批准开采3#、15#煤层,井田面积为5.1258km²。矿井为高瓦斯高突出矿井,根据山西省验收标准,联合试运转前需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写,具体要求:(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我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并出具相应的报告。(2)根据胡底煤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与现场实际情况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效果、劳动者健康影响以及职业卫生和管理等方面作出综合评价。以确保建设项目在其运行使用后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3)明确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提出确实可行的措施和建议。(4)针对建设项目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5)为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6)为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7)负责确保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及批复、备案。(8)招标单位必须是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认可的(和/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技术服务机构,且技术服务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投标项目有承包和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

3.2、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乙级及其以上;

3.3、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和业绩(至少三个);

3.4、报价人应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财物状况和商业信誉度。

3.5、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和证明文件并提供加盖技术服务机构公章的复印件两份:(1)针对此项目的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2)被授权人社保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4)企业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5)企业资质证书;(6)能证明业绩的证明材料。(7)企业所在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开标前近一个月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30日至2014年8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但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邮件丢失与迟到的责任。

  1. 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与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编:030002

联系人:白女士

  话:18636168866   0351-2551553

 

招标监督人:晋煤集团招标监督办公室

招标监督电话:0356-3661763、3664297